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指導校外培訓機構準確區分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服務,近日,上海市教委發布了《上海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鑒定指引》,據此對校外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實施培訓服務的機構進行鑒定,并在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面向公眾征詢意見。
指引的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國家機構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舉辦面向中小學生實施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培訓服務的機構,適用本指引。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義務教育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基礎教育階段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以及《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上海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鑒定指標》,據此對校外培訓服務的類別進行鑒定。
上海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鑒定指標
一、鑒定原則
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進行鑒定,應當遵循如下原則:
1. 合規性原則:鑒定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規定,優先服務于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切實減輕中小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防范假借非學科類培訓項目實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等逃避監管的行為。
2. 獨立性原則:提供鑒定服務的專家與專業機構在開展鑒定工作時,不受外界干擾,保證鑒定工作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
3. 專業性原則:綜合發揮專家在教育理論、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專業作用,科學甄別培訓服務類別、準確識別超前超標學科類培訓現象,為分類管理提供依據。
二、學科類培訓鑒定指標
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進行鑒定,應當根據培訓服務的實際情況,重點基于如下指標進行審查鑒定,凡是符合相應指標特征的,視為學科類培訓:
1. 目的:旨在提高學生學業水平,為升學考試服務,屬于學科知識導向。
2. 內容:培訓服務內容圍繞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類學習內容。
3. 方式:以學科類試題或者知識點的講解、重復讀寫練習等為主要方式,以預習、授課和作業輔導等為主要過程,以教師講授示范、學生聽課等為主要形式。
4. 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甄別與選拔,以學業成就及學科類考試的成績等為主要評價標準。
三、非學科類培訓鑒定指標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全面符合如下指標特征的,視為非學科類培訓:
1. 目的:旨在發展中小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和全面發展。
2. 內容:在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類學習內容以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和學習者身心發展規律的其他學習內容。
3. 方式:以體驗式、探究式、項目式、綜合性學習為主要方式,以身體性、實踐性、創造性等活動為主要過程,以教師指導、學生實踐探索為主要形式。
4. 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綜合素質水平與發展,以表現性評價為主,注重教學評一致性,不涉及學業成就與學科類考試成績。 注:尊重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和鏈接 http://www.hebeijilong.cn/news-id-1878.html 違者必究!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由培訓無憂網編輯部人員整理發布,內容真實性請自行核實或聯系我們,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青少兒培訓頻道查看更多,了解相關專業課程信息您可在線咨詢也可免費申請試課。關注官方微信了解更多:150 3333 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