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09:26:25|已瀏覽:5687次
一、稅收與稅法的概念
1.稅收含義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本質是一種分配關系)
2.稅法含義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兩者關系
稅法體現為法律這一規范形式,是稅收制度的核心內容。
二、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包括三方面內容: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
(1)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1.主體
指法律關系的參加者:雙主體
(1)征: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
(2)納:履行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2.客體
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征稅對象
(1)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2)財產稅法律關系客體:財產;
(3)流轉稅法律關系客體:貨物或者勞務收入
【提示】稅收法律關系客體是國家利用稅收調整和控制的目標
(擴大or縮小征稅范圍調整征稅對象)→限制or鼓勵某些行業、產業
3.內容
是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稅務機關
權利:依法征稅、稅務檢查及對違章者進行處罰等
義務:宣傳、咨詢、輔導解讀稅法、及時把征繳稅款解繳國庫、依法受理納稅人對稅收爭議的申訴等
納稅義務人
權利:依法申請減免稅權、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訴訟權、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等
義務:按規辦理稅務登記、進行納稅申報、接受稅務檢查、依法繳納稅款等
(2)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稅收法律事實分為稅收法律事件和稅收法律行為
1.稅收法律事件
含義:不以稅收法律關系權力主體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件
eg.:自然災害導致稅收減免,從而改變稅收法律關系內容
2.稅收法律行為
含義: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出的活動
納稅人
(1)開業經營導致稅收法律關系產生
(2)轉業或停業導致稅收法律關系變更或消滅
(3)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
1.稅收法律關系同國家利益及企業和個人權益相聯系,保護稅收法律關系,實質上是保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保障國家財政收入和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
2.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平等的,不能只對一方保護,對另一方不予保護。同時對其享有權利的保護就是對其承擔義務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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