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15:25:59|已瀏覽:362次

一、服裝設計的基本知識
1、服裝設計的概念,服裝設計是一門綜合性的交叉學科,以服裝材料作為素材,以服裝作為對象,接觸一定的審美法則,運用恰當的設計語言,對人體進行打扮和包裹,完成了整個著裝狀態的創造過程。這是一門實用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藝術形式,涉及領域極廣,和藝術、文學、宗教、美學、歷史、哲學、生理學、心理學以及人體工學等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密切相關。
2、服裝設計的內容,服裝體現了款式、材質、色彩、制作工藝、結構等多方面的整體美。從設計的角度來說,色彩、款式、面料是服裝設計過程中所必須要考慮到的幾項重要因素,稱之為服裝設計的三大構成要素。因此,服裝設計的內容主要有色彩設計、造型設計、面料設計三大方面:
(1)色彩設計,服裝的色彩,從狹義上是指衣服和其搭配的配飾、附屬品的色彩;從廣義上來說還應當包括穿著者的自然或化妝的膚色、發色。色彩可以將意境、興奮感、激情融入到設計當中。
(2)造型設計,分為外輪廓結構設計、內部線條設計和部件設計。外輪廓設計是服裝的外部造型剪影,是服裝造型的根本;內部線條設計主要是指結構線、分割線、省道等的設計;部件設計主要是指袖子、領子、下擺、口袋、配件、服飾等的零部件設計。
(3)面料設計,面料是整個服裝設計的載體,不同的面料在服裝造型上各自具有特性,設計成功的關鍵在于如何選擇合適的面料,利用面料的質感特色和塑性性能來完整的體現服裝的設計意圖,使服裝和造型顯得相得益彰。
3、服裝設計的條件和作用,服裝設計的設計主體是人,要充分體現出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即便是出于工作的需要設計出的職業裝等其他專業服裝,也是以人體作為依托的,在體現其功能的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服裝的物理功能。
二、服裝設計的五項原則
1、統一原則,良好的設計中,服裝上的部分與部分間,及部分與整體間各要素,如色彩、質料、線條等的安排,應有一致性。如果這些要素的變化太多,則會破壞一致的效果,如重復使用相同的線條、色彩等,可以造成統一的特色。
2、加重原則,即“強調”或“重點設計”,這種重點的設計,可以利用質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領子)、色彩的對照(如黑色洋裝系上紅色腰帶)、剪裁的特色(如肩軛布及公主線的設計)、線條的安排(如洋裝上自領口至底邊的開口)及飾物的使用(如黑色絲絨旗袍上配戴金色項鏈)等達成。
3、比例原則,指服裝各部分間大小的分配,如衣領的寬窄、口袋與衣身大小的關系等都應適當,黃金分割的比例,多適用于衣服上的設計,對于附件、飾物等的大小比例,亦須重視。
4、平衡原則,使設計具有靜止、穩定的感覺,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則,分對稱的平衡和非對稱的平衡兩種。前者以人體中心為想象線,左右兩部分完全相同;后者是感覺上的平衡,也就是衣服左右部分設計雖不一樣,但有平穩的感覺,常以斜線設計(如旗袍之前襟)達成目的。
5、韻律原則,指規律的反復從而產生柔和的動感,如形狀由大而小等漸層的線條、韻律、色彩等具規則性重復的反復的韻律,色彩由深而淺,衣物上的飄帶等飄垂的韻律等,都是設計上常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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